我作为业主,2007年入住现在的房屋,后来发现房屋墙壁长毛,漏雨等问题,当时说是房地产商的质量问题,但是房地产商为我们维修的次数不超过三次,我们被迫自己又修了几次,在我们自己维修的过程中,一个工人告诉我们,我们的房屋里面之所以总修不好,是因为外墙,而不是因为里面的房屋质量,物业在房地产商五年保修期内从没维护过外墙公共设施,而房地产商只修过两三次,还敷衍了事。现在五年保修期已过,房地产商跑没影了,我已经不知道到哪里找房地产商了,前五年我们找物业,物业一直以还没交房,物业还没展开工作的理由,拒绝为我们维修,既然物业没交房,我们是否在这五年不用交物业费???而现在五年保修期已过,物业公司依旧以房屋质量为理由拒绝修缮外墙各个公共设施,导致我家每次重新装修,没几个月墙体又长毛了,只好以拒交物业费的方法来维权,而且,物业公司现在又让我们补交之前五年的物业费了,他们不是说前五年没交房吗?没展开工作吗?他们没交房,为什么要我们补交物业费啊???后来我们告诉物业公司,我们已经退步了,只要你帮我们修好房屋外墙,让我们房屋里面不至于修了也白修,我们就把之前欠的物业费都交上,后来他们把我们告上法院了,不但要我们补交物业费六千多,还要缴纳滞纳金一万一千多,我家房屋,因为房屋外墙公共设施修缮不到位,导致现在修好了也长毛,我们已经将房屋长毛的证据拍照留作证据了,请问,我作为业主,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胜诉吗???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