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十月晚上开车右侧不小心刮到个人,当时下车看他没事,就给了他二百,没想到过了二天他家人报警说右脚骨折了。我右车轮不可能会撞到他右脚的。当时交警说出于人道主义动用交强险看看好算了。结果动了手术看了一万七千多。现在还要另外赔偿他误工费和生活费。我觉得被冤枉的,我应该咋办?(对方是一个65岁的外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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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诉讼解决。
追问: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啥都不懂,交警说了,反正是保险公司赔,跟你也没关系,就我全责算了,交警也没想到对方说话不算数,目的就是为了钱,交警让我先别管,他们出面解决,实在不行了走诉讼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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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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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