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经朋友介绍,在意姓侯的那投资了20万,当时是一万每月给800的利息,可给了5个月后就不给了,它是一年给10个月的,今年四月就到期了 ,姓侯的给打了张条 ,就是不给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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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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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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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借条对其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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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在合法利息请求范围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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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