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12年6月4号开始一直在东莞厚街**有限公司上班,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一次因为被一同事投诉公司有提过跟我们签合同,并且公司为躲避追究责任把签订合同的时间擅自修改提前,但是本人不同意公司拟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故拒签,去年公司几乎每个月都拖发工资,原该月初发的工资总要推迟半个月甚至更久才发,因对公司种种做法甚为不满,曾多次提出辞职申请均被拒绝,现在已经14年1月15日,本人连十一月份的工资都尚未拿到。2013年12月3日曾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但由于工资还没有拿到所以一直被迫留到现在。前面有不少离职的同事,到现在都没有给结算工资的。春节将近,就等工资回家过年了,请问我能不能直接离开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因为是小公司,除了前面那几个月是发的是现金,并且有打印盖了公章的工资条之外,后面都是支付宝打款,没有工资单,所以本人手上的证据不多,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还能成功,望好心人帮忙分析一下。十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