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已婚,于2010年8月说因投资需要向我借款15万元,借条上注明月息1.5%,口头约定还款时只要我提前一个星期通知,随时可以归还。2011年,付利息2万,后因我自己需要资金,要她归还全部,她一直找借口没钱拖着不还,中间只陆续一共支付1万多利息。于2013年6月我起诉到法院。法院于当年10月判决她一月内一次性连本带息偿还,但她老公没有偿还义务。可是到现在她都拒不执行。于是我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迟迟不答应。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追还欠款?法院若不执行强制执行我可以要回借条吗?期待 您的回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