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3年3月来这个公司的,到现在14年1月为止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年底了老板娘不想发年终奖,和老板两个人各种找茬想把我们赶走,如果我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的?现在有的证据有人证,这个楼层的人基本都知道我们在这里做的,快递员也和我们很熟了,以前有一次好像是劳动局的也来这里核实员工信息,有登记我们是这里的员工,然后工资条的话都是老板娘自己私人保管的,工资好像是私人卡上打过来的,有几分录音能证明说在这里做过,但是不能证明我们3月份来,请问 这些证据足够我申请仲裁了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