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份出的事故,右脚开放性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做了工商认定申请,到现在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公司就催我上班,请问我要不要去上班?这段时间个公司给我的工资是按1400计算,还要除去社保,发放1100多一点,这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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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医院给你开的证明是怎么写的,如果说上面写了要进行休养,可以不去上班,但是如果没有什么证明,公司是可以要求你去上班的。工资的发放如果不超过12个月,是按照正常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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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期价工资发放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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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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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医疗期间内,单位不能要求你上班,你可以继续休息。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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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停工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是否过了医疗期,过了医疗期应当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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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拖欠工资,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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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