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三岁多,我是男方,因一些事情双方经常吵架,现女方提出离婚,我答应了。女方一直带孩子,小孩很粘妈妈。但是女方家在自贡丘陵状山区,交通一般,家里经济一般。我家在农村,属于平原地区,离城市近,经济条件稍好。另外女方是中专文化,我是本科。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大吗?另外我在女方家里住,女方偏向在她家民政局办理手续,我是外地人,会有地域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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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依据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法院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当然也不是绝对的。直接你说的地域歧视是不存在的。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我们的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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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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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对是否同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的支付、夫妻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达成了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对上述的内容有一点不同意的,就只能采取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你可以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为条件,来同意女方的离婚要求。总体上来看双方对抚养孩子的条件都差不多吧!建议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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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