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公司的第二股东,副总兼销售经理,由于我和大股东(法人)的经营理念不合,我三年的销售提成他一直找供种理由压着不给,大概有六十多万了,公司财务及核心部门,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都安排了他们家自己的人,所以我想辞去销售经理的职务,并且退股,请问我该如何在不损失的情况下,全身而退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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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作为员工应得的销售提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计算发放;
不可退股,可转让股权;
确已僵局,可申请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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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联合其他股东,以“陷入经营僵局”为由,解散公司或退出股权。
另外,你的销售提成自然应当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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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你们之间的章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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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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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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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未述及,比如几个股东等。符合条件的可转让。还可要求公司收购等。建议你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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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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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提成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朝公司要。退股的话,除非有人肯购买你的股权,实在不行还可以考虑要求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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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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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