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姐姐是残疾人,除了说话不流利意外其他都好。3年前,她一个农民结了婚,生了一个女孩,宝宝现在2岁半了。她丈夫无言无辜的把她打了好几次,把她当保姆那样对待。。然后,她没办法带这个家,会娘家。但是孩子不给她了。现在我姐姐提出离婚的情况下,(1)孩子授予那方?我姐姐有固定的工资,对方是农民。。(2)对方明明的虐待一个残疾女人的情况下,可以追究他丈夫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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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姐姐提出离婚,,通常情况下孩子会给女方。虐待家庭成员是犯罪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是刑事自诉案。如果你姐姐有证据证明你姐夫有严重的虐待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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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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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利于孩孑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虐待要追究刑事责任,须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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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过了哺乳期原则上,应当判给对于孩子的抚养有利的那一方。虐待,你当时有证据的话,离婚可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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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