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父母已离异十多年,一共三个子女,大女儿判给爸爸,我老公和二女儿判给妈妈,一直也没有来往,现在我们结婚,眼看我们日子过得好一点,他大姐就想把他父亲送来我们家,要求我们赡养,而且他父亲说要上法院起诉,主要是现在两个老人都说儿子是判给自己的。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他父亲起诉我们能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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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父母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导致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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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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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子女,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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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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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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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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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子女对父亲有赡养义务,胜算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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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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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具体的情况,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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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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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