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市场开店,因为市场没有预期的广告效应,不作为,不宣传,导致几个月内产品零销售,是否可以向商场拿回房租?并且市场名字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一样,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合同一点都没有广告宣传的内容,并且现在市场才租出去50%.....按行业规定,市场续租率没有70%不能算试营业,没有90%以上不能正式开业!并且其他商户都不需要房租!都是他们自己朋友什么的!
我们是和总经理谈的合同,可是法人却不知道是谁,也不认识,租金也是直接汇款给总经理的!并且他的广告招牌上都是**红木古玩城,实际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却是**投资管理公司!!!签的合同章也是××投资管理公司的合同章。。。。那样的话怎么处理,已经交半年房租还剩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