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我公司的名义帮别人代发工资,那么别人办理了信用卡。我从办理的人那里收取手续费用。这样子的话如果那个用卡的人不还银行的钱或者跟银行有纠纷,我会不会受到牵连?我得如何做才能规避法律责任?我现在有跟别人签定“居间服务合同”我才办他办理。合同大概内容就是说:用卡人如果跟银行有任何纠纷与我本人无关,还就是是居间服务期间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子的内容。请问我这样子可以规避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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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约定用卡人如果跟银行有任何纠纷与我本人无关,还就是是居间服务期间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这样是无法规避责任的,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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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是无法规避风险的,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信用卡是您与银行的金融服务合同,由此您要对银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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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