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350/月,另约定医疗费、学杂费、两份保险费各承担一半,但是对方自离婚后一直未履行。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我能追索到这9年多的抚养费吗?医疗费和学杂费和保险费能要到吗?另外课外辅导的学费和学校发票开的是伙食费能按学杂费计算吗?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起诉是到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吗?(我们是同一个城市,不同镇)如果起诉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我能要求法院发函到公安局打印吗?我没有对方工作单位,是不是打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要到钱?
-
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你只能要求支付2年的抚养费
-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
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