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分期 付了10%款 开了收据 没签任何协议合同 想退房 怎么办 (收据上有房屋房号 面积) 问题补充: 具体情况是: 一个房地产售楼,有首付分期业务,当时说是可以按10%、10%、40%分三次按间隔3个月、9个月付款, 于是兴奋之下付了10%房款,没有交定金和订金, 只开了收据,收据内容有房产商、户型号、面积、总额、房款内容。然后,还在一个没有预售证说明单上签了字。第二次交房款时,却要求签购房合同和借款协议,借款20%,只借出的20%第三次归还。因为是二套房,要先交了60%里的20%,才可以签购房合同申请贷款,相当于第二次要交30%。(至今只有收据,没有签字合同和借款协议) 因为前后口径不一致,也没那么多钱拿出,所以第二次房款也没交。由于潜在的风险,不想买房了,想退房,退款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