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案例:我与卖方已经完成买卖交易 房子过户完了 但是他拖欠了不少的物业费 我想要起诉 但是卖方是外地的 我只有他的户籍地址 没有现居住地 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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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拖欠物业费,应该是物业公司起诉,您只能主张对方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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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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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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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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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拖欠物业费,应该是物业公司起诉,您只能主张对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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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