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特步专卖店上班,压半个月的工资,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今天和管理员提出离职,她不批,说我们签有份员工守则,上面写有十月份至二月份间不能离职,像我这样的算是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拿的。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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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这样的约定无效,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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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报酬,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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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工资是按照正常程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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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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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