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8年,最后公司突然说我管理不行,要求我离开,如果结算怎样的标准,并且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社保才在2010年开始购买,到目前总额6500元左右,我想问题该怎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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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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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费用;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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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法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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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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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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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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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