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有一们位产妇女在某医院妇产科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经过医院对新生婴儿各项指标的检查,均为正常。22日和23日在检查记录中体温、心率均为正常,婴儿脸色红润,大小便均有,吸奶能力很好。24日凌晨3点45分,婴儿母亲发现婴儿有点闹,认为可能婴儿饿了,就给婴儿喂奶吃,此时发现婴儿没有象往常一样拼命地吸奶,于是母亲就抱着婴儿去问值班护士,值班护士经过测量体温和心率后,对婴儿母亲说,小孩没什么问题。婴儿母亲看着自己的儿子嘴唇已经开始发紫,呼吸都很急促了,心里非常着急,跪下来对护士说,请你们救救我的孩子吧!那个护士没办法,对婴儿母亲说,这样吧,你把婴儿抱到一楼的小儿科去看一下。婴儿母亲只好抱着婴儿到一楼的小儿科去看了。到了一楼小儿科,是一位戴眼镜的医生看的,经过测量体温和心率后,也跟婴儿的母亲说,婴儿是好的,没什么大问题。让婴儿平趟在保温床上观察一下,这个保温床,其实也没什么保温设备,只是有一台电热扇对着婴儿照射,此时,婴儿由于把身体放平,本来呼吸就困难,这样平放电热扇下面,呼吸更加困难了,这时,婴儿的毛发全部竖了起来,“哇哇”大喊了两声,就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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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全面的搜集所有病历,根据需要必要时对残液及用具等医疗实物予以封存做证据保全,包括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长期及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印章,扫描给我看一下: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我们会尽力协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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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很可能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尽快尸检确定死因后委托专业律师分析医院的过错后制定索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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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很可能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尽快尸检确定死因后委托专业律师分析医院的过错后制定索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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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死因是什么?家属有无书面拒绝尸检?
本律师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代理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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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尸检,死亡原因难以确定。责任问题就难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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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鉴定,确定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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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述情况属实,医院方有可能存在责任事故的问题,但应当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如果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建议可以依法鉴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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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