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相处不到1年,要求我把工资银行卡放她那里保管,并且要告诉她密码,才表示我对她的感情是真心的,我为了表示我对她的感情是真心的,就听她的话把工资银行卡和密码都给她了。结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她把我辛苦赚来的工资和年终奖金17000都取走了,我用钱的时候才知道卡里只剩700多块钱了,后来询问银行客服才知道2013年12月25日依次从ATM机提走了3000元,3000元,3000元,3000元,2000元。之后我打电话找她询问为什么,但是她始终无法接通,再后来能打通但不接我的电话,直到2014年1月2日都没接我电话,请问律师她这样做犯法吗?我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她索要这些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