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消费场所国家是否规定监控资料不可缺失? 我在一家自动缴费营业厅缴费 当时下午7点21分 在信封里拿出来一百的缴费后 不知信封是掉了 还是忘记拿了 还是被人顺手拿走了 我自己不得而知 我缴费后出去剪头发 发现信封不见了 途中 我没去过任何地方 而我返回去 要求值班的人开监控给我看 她说明天来 第二天我去的时候 只能够查到8点之后的监控 8点前的监控是空白 调不出来 而当时我去缴费时 还有人工营业缴费的 她硬要我去自动交费处 请问这家店 是否有这个责任和义务给我完整的监控资料 如果不能够提供这样的资料 这家店是否得负上一部分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