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亲立下遗嘱所有财产由我老公继承,遗嘱中,遗嘱执行人是我老公,那我老公继承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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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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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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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指明由男方一人继承,那么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指明由男方一人继承,那么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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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指定由你老公继承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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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只归你老公所有,就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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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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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指定由其个人继承的,法院原则认定属于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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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理由: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若明确只归一方,则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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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判定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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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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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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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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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