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2012年1月离婚,孩子给前夫抚养,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我每月支付给前夫1000元抚养费,另外孩子的医药费、教育费等双方平摊。但是现在我的每个月月收入只有2900元,且我母亲没工作,在吃低保,还要我赡养,请问我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降低抚养费的额度吗? 还有就是这里前夫说孩子要上幼儿园,每个月3000元的学费要我按照协议支付1500元,我实在无力支付,请问我不支付他告我说离婚协议里注明了一方一半,我会败诉吗?谢谢律师,请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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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夫凭借离婚协议起诉你,要求支付抚育费,你肯定会败诉的。至于支付的金额是否能降低,一是要看支付的费用是否确实过高,二是你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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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抚养费按照月工资30%支付,你的抚养费过高可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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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降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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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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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有约定的,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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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