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单位经常加班,一直没有给过加班费,因连续加班导致身体疲劳,2013年10月底一次上班的时候抬东西时被撞到了大腿部位,扭了腰部,没有在意,夜晚洗澡时发现自己腰部和大腿部位紫斑很大一片,像手掌那么大,便去医院检查,发现血小板减少,是医学上血液病中的一种,并且到了很危险的程度,医生不让动一动,我很小的时候得过这种病,但是已经16年没有复发,已经痊愈,我自己垫支了全部的医药费用,3万多,我2个月不能正常上班,只能请病假休息,我想问下单位是不是应该以工伤处理给与报销,或者给与补助,毕竟我是在干活的时候导致病发,医保报销了1万,单位只给了2800元,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本身就是违反了劳动法,我现在生病不能干重活了,是不是单位应该给报销并且给与补偿?请求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