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北京租了个房子,交了押金和三个月房租,交钱的日期是12.26号,签订入住的时间是12.28号,后来在网上一查此人劣迹斑斑,是个黑中介,骗过很多人,并曾因为要租户提前交房租未果入室扣押物品而入狱一年,房子本==不是他本人的,他说是他姐的,后来发现他也只是租户,只有一个复印的授权委托书,不知真伪。他和我们签订的合同里面很多霸王条款,一旦入住进去会被坑的钱更多,昨晚我们决定不租,并且把钱要回来,他不肯,警察不管,我想通过诉讼的办法解决,请问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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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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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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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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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可以起诉对方索要租金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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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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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搜集证据,可起诉到法院解决,如有问题,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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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搜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权。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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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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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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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