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甲方和乙方是男女朋友关系。1013年年12月月29日许乙方因去医院打胎和甲方纠纷,现来派出所调解。现甲,乙双方代表各自方愿意在合法 自愿,合理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以上纠纷。现经双方协商后,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不再骚扰乙方,不再联系乙方,并赔偿乙方5000块人民币的医疗费用。2、双方经和解之后,保证以后和平相处,不相互打击报复。如有打击报复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3、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后生效,如履行协议后仍有争议,双方选择到宝安区人民法院诉;4、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深圳市公安局油松派出所存档一份。
这样的事以后我和他见面了可以不可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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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纠纷就可以了。说话与否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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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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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纠纷就可以了说话与否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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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