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龙口市人,家里大人都入了山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11月20日,家里小孩儿诞生,结果被查出先天性心脏病。
去找保险机构,被告知小孩本年度可予报销,但是2014年不能再加入新农合保险了。因为小孩儿刚出生时的当年,新农合保险跟随母亲,可直接报销。出生的第二年,小孩儿要单独购买新农合保险。因为2014年新农合保险的缴款日期为11月27日,所以已经错过购买保险的最后日期,不能再给小孩保险了。
但是,小孩是剖腹产,11月27日还住在医院,到现在户口还没上呢。难道就被剥夺了参加国家新农合保险的权利了么?
请律师指点应当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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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社保部门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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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社保部门的
追问:李律师您好!社保部门认为:小孩出生当年可随母亲新农合保险报销。但是,第二年小孩要单独买保险。现在的问题是,当地新农合上保险缴费的最后日期是2013年11月27号,但是小孩到现在都因为国家人口普查限制上户口,没有户口也就不能买新农合。难道小孩2014年就因为生下来的时候上不了户口就不能办新农合保险了么?
请指导我们应当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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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