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是一名一岁小孩的母亲,小孩爸爸是入赘到我家的上门婿,婚后他对家庭及家人极不负责任,好吃懒做,还曾喝过农药威胁过我们家人,之后一有不顺他意的事情动不动以死相胁,今天农历二月初四,自行收拾衣物回了他娘家并声称要离婚,后来我向法院起诉了,于今年5月6日在法院开庭审理被判不离后,于12月26日再次开庭审理,但是就关于抚养权一事未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也没判下来,我方有固定的经济收入(跟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家庭条件也比男方好,现男这提出小孩由我抚养至6岁再给他们抚养,还要我方给男方2万块钱,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答应吗?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我想争取长期抚养权可以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