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我们工买社保,也不签劳动合同,还要压1个月工资,要辞职的时候不给辞职,等他招到人了,立马让你走,走的时候不发工资,说公司每个月28号发,我走的时候是10号,一直等到昨天才发给我,我上了1个月零10天的班,老板说第一个月1800的底薪,还让我们交了300块押金,到现在只发给我1646元,说没做满3个月扣10天工资。押金也不退给我。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会拿到我应有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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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去劳动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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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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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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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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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