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同事一起托我们外地的朋友买了两部手机,然后快递到我们所在的公司,收件人写的是我同事的名字。
送货快递员没有给我同事打电话,就直接把包裹让门卫签收了,我同事从门卫室拿到包裹后到我办公室,当着我的面拆的包,结果发现同事的手机在,而我的手机盒里面却放着两块小石头,而且包裹有明显被拆过的痕迹,我们当时就拍了照,然后还原拿去找该送货快递公司。他们拿着包裹称了下说:“重量和邮寄时的重量是一致的,说明在邮寄前就已经被动了手脚”。他还把门卫的签名擦掉了,叫我们说是收件人当着快递员的面拆的包,发现是石头后拒签的包裹,说这样就可以把责任推给上面的快递公司。请问 律师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该找谁来承担这个责任?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