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企业贷款我们担保结果我们替对方还三百万左右,2012年时还不上我们钱他那房子递给我们一年说到一年还不上房就给我们。现在到一年了,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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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签订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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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担保债权,如双方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以房产抵押保证,截止日期仍履行债务,协商无果,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约定或者偿还债务及赔偿损失和相关利息,法院会通过判决来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以清偿债务。详细及掌握证据情况建议来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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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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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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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话,那么他的抵押行为是无效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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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解决,不行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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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按约定履行,将房子过户到你们名下,或拍卖房子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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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