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丈母娘给媳妇买的房子过户给媳妇,写的媳妇子名字,问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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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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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指明赠与给女方一人,那么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指明,则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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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追问:没有特殊说明给媳妇的 只是丈母娘花钱买的房子 过户给媳妇的 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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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没有明确赠与一人所有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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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媳妇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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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特别指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时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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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款购买,属于媳妇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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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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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属于媳妇的个人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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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您媳妇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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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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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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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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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