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一直闭经,到良乡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子宫息肉,给开了药,吃了两天后肚子痛,就停药,到广安门中医医院检查,医生说,不是子宫息肉,是胎囊,广安门医院给开了宝胎药,孩子虽然没被打掉,但之前吃了两天得打胎药,孩子是否健康,医院也不敢保证,像良乡医院这样把胎囊误诊成子宫息肉,属于医疗事故吗,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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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后,根据结果,才能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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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存相关证据。密切关注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儿检查),有不良后果后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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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医院存在过错,可以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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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程序,要先起诉,然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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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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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目前描述判断,院方存在一定过错,如需帮可以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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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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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误诊,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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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赔偿,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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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做进一步检查,如造成损害,您可以申请对方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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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