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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号发生事故后,当事人直接逃逸,受害人当场死亡,20号晚上受害人家属接到通知,联系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说21号休息一天不予受理,21号在家属要求下交警部门才来跟我们说明情况,说当事人电话投案,但人还没到,22号又说当事人晚上乘火车才到,说23号,结果一直到24号早上当事人才自首,这之间交警部门就应该不采取措施而只是等待当事人到案么,当事人到案后我们该怎么做?在交警任何书面文件我们没收到的情况下是否能把人安葬,我们该如何跟交警部门交涉?

交通事故
2013-12-25 19:59: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是逃逸的话,应该是全部责任,又有受害人死亡,按法律规定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具体情况还要看交警队出的事故认定书。另外,民事赔偿部分,你要清楚对方车辆所在的保险,有可能涉及无责赔付的情况,请及时固定相关证据。
  • 你需要催催交警尽快出事故认定书,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你不懂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
  • 肇事者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构成犯罪需负刑事责任,同时可主张民事赔偿,交警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下发事故认定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你需要催催交警尽快出事故认定书,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你不懂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
  • 你好 交警队的做法不妥,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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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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