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谢渝患脑胶质肿瘤(脑癌)经历三次开颅手术后的危重病人,丧失语言意识和行为能力的人,被一名女人在背着我监护人从医院里窃走,用警车拉到结婚登记处,我弟弟不能下车也不能写字,女方叫来登记员在警车上填写登记表。我弟弟的名字是女方写上的,女方抓住我弟弟的手按的手印,这样办理了结婚证。请问您这样的结婚证合法吗
-
你好,如非因本人自愿的情况下这种婚姻应是无效的,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这应得结婚证应公司无效。可向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
建议先协商解决的
-
你好,建议你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详情请致电夏律师。
-
如果经司法鉴定,鉴定你弟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登记就属于无效的。
-
这个是不合法的,
-
建议先协商解决的v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