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他分居一年多了,已经上过一次法庭了,可由于他不同意离婚没有离了,我们有两个孩子,儿子十岁了,女儿刚两岁,以前我带着女儿可他非要要我就给他送回去了,请问等我再起诉离婚时能不能判我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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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你们的儿子,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您可争取您儿子跟您生活的意愿。
对于,女儿: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可视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要求取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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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孩子判给谁,要看双方经济收入,家庭状况,教育环境以及双方对子女的责任心等,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您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就应当积极举证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更加有利;
2,一般来说,两个孩子一人一个的可能性较大;另外,满10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还要看孩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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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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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