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有处房产,是我奶奶的名字,可以是奶奶97年去世了,爷爷健在,有四个子女(大爷,大姑,我父亲,小姑)按照法律依据继承,爷爷60%,其他子女10%,三年前我父亲也不幸去世了,爷爷想把个人的部分60%给我,请问怎么操作?爷爷已经以自书遗嘱的方式,给我写了赠与遗嘱,想百年以后把他的应有部分给我,但是公证处说不管公正,也没有证明人,我只有视屏为证,(证明爷爷是亲自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请问爷爷百年以后,这份遗嘱会生效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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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私房,遗嘱有效,公证处应当予以公证。
如果是过去分的公房,住房人没有处分权,遗嘱无效,不能公证。
你先搞清你家房本是是红色的,还是棕色的。红色房本属于私产。棕色房本产权人是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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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爷爷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爷爷去世后按照遗嘱处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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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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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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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符合法律形式,包括自身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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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立遗嘱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应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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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