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2012年10月25号去北京打工,之前一个月有联系我,我们有个孩子,目前快三岁,她走后一直是我带着上班,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她换号了就没联系我,问她的哥哥,却说不知道她的联系号码!难道叫我一直等下去吗?那如果解除夫妻关系又该怎么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及抚养费她应该负责部分吗?我怎样才能找到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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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随女方,除此之外,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10周岁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见,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 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对方有过错的,同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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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还应支付你抚养费。如有疑问,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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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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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报警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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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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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诉讼离婚的。孩子可能是你先抚养了,抚养费你的话可以到时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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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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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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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有点复杂,建议当面洽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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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