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有个同事他女儿93年的,在上海打工不慎结交了一个男友(山西人)并有了孩子(一周多),现在女孩因男友不务正业提出分手,但男方不同意。现在在陕西怕女孩离开,已限制了人身自由。他父母也联系不上她,手机被没收。其父亲经过多方打探去了她老家要人,被他打了出来。无奈在外地举目无亲,只有忍着。看到女儿在那里和犯人似的没有别的办法,请求助 律师给个解决办法,救出他女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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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情形,对方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此,建议你朋友尽快报警来维护其女儿合法权益。如需帮助,你可直接来电详细说明。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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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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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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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情形,对方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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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