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想离婚,但是结婚时候他一直刷的我的信用卡而且还以我的名义在外面贷款,总计116300元.现在他说这些钱都他还.请问离婚协议中将这些事项写清楚有用么?他现在没有能力将这些钱全部还清,我也不想真的闹上法院撕破脸,毕竟是双方协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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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清楚这笔债务由谁承担就好。其他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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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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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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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离婚是没有问题的,为避免以后还款产生纠纷,建议您还是要把贷款的事情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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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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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写清楚该事件的缘由以及对方承担该部分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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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