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今年我与男友分手,之前的三个月他要买车,我就从我朋友那借了一万多块钱给他,并打了借条,现在我们分手,他就不认帐了,只还一部分。原因在于借条是我写的,并且没写明用途,他就以这个漏洞为借口只还一半,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还有,请问他要追讨我曾经和他在恋爱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见面礼、出去旅游等等的花费,请问这种追讨合理吗?我今年为他动了一次宫外孕手术,他说这是我自愿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请大家帮帮我。5555

经济相关
2005-08-28 03: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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