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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3个月了, 公司突然通知我交接工作要我走人, 应当要求公司赔偿多少?第二天就让我离开公司, 而且工资也没有及时给我, 应当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帮助, 谢谢! 问题补充: 劳动合同是签的3年(2013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9日), 试用期是2013年9月9日到2013年12月9日, 公司没有为我购买保险,还有就是工资条中有一项扣基金5元每个月, 这些要怎么处理和赔偿?昨天去了东莞市清溪镇劳动局, 现场为我联系了公司(东莞市金硕模具有限公司), 但公司负责人当场回复劳动局说看了合同就清楚了, 不需要赔偿的, 但在合同中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里面有明文写到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请问我应当具体怎么操作这些问题的处理过程。 我认为你们前面回复的赔偿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 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指点和帮助, 十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3-12-20 09:18:1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还在试用期被解雇的,这种情况单位必须给你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没有说明原因就解除合同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让其承担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你上班期间的工资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劳动者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如果是单位非法解雇的话,你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根据工龄赔偿一年两个月工资。
  • 可以主张2个月工资赔偿
  • 如果是单位非法解雇的话,你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建议委托律师去处理。
  • 如果在试用期内,一般是没有赔偿的;试用期满的,公司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 一年赔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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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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