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实习生,在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刚开始签了3个月的试用期,后来老板找我谈话,说要把我的试用期延长为六个月,我不同意,她说,我不同意可以走人,我说可以,你赶紧招人,我交接好之后我就走,然后,我又说:我要是现在走是怎样的?她说:她要跟股东商量,然后回到公司,她就要我跟一个同事交接,然后她就让我走,在走之前她检查了我电脑,说:你对工作真的很负责,你放心工资我会发的.然后我就走了。老板叫我谈话我原因是:她之前联系了一家广告公司,后来她去拿宣传册,过了好久她跟我说这个宣传册印错了,然后让我解决,我解决不了,因为广告公司没有留底,也查不到是哪里出问题了,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她自己做的,我没解决她就说我工作不用心,要把我的试用期延长为6个月,这个谈话我录了音,因为她那天叫我去喝咖啡,我觉得有事,所以在出去之前就开了录音。现在她不发我工资,我打电话给她,她说我给我公司造成了一万多的损失,她不发我工资,我不知道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