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4年级9岁学生在上体育课时,从双杠上摔下来,手骨折。当时是老师教完体操后自由活动,体育老师和另外两老师在操场中间;双杠下面是水泥地板,听学生说已经有两学生在玩双杠时受伤;学生受伤时可以明显看出骨折,体育老师送往当地的乡医院。学生在学校交过保险。请问学校应该付那些责任和赔偿。现医药料费已花8000元,取钢板和钢针还需6000千左右。请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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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有过错,可以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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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学校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事宜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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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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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