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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末在信用社办理一笔房屋抵押贷款,抵押住宅三户,金额13万,2013年3月到期。超期后,信用社多次催收,但本人无力偿还,终于在2013年11月被信用社以诈骗罪告到法院,说我的房屋个项权证上的1处住宅根本不存在。经多方努力于2013年11月末将贷款还清。但法院至今未撤案,想咨询 律师我是否可反告信用社?

债权债务
2013-12-16 10: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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