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借朋友两万元,电话联系的只有银行汇款。电话能通无人接,不知道地址,人在北京。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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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找到对方,特别是对方的财产,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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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是哪的人?也就是户籍是哪里的?有汇款凭证,是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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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的,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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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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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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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收集借款的证据,光凭银行汇款凭证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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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掌握对方的信息才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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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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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