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一个多月、当初签得是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我能辞职吗?公司说现在年尾不可以辞、当初来的时说底薪是两千、隐瞒了其中三百其实是社保、我该怎么办?公司要走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说如果不给就不发工资、还逼我们签社保弃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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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辞职必须由公司批准才能离开,具体操作可以参照第二点。
二、如果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通知。
三、通知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等,建议最后通过邮寄书面通知给公司地址,收件人写人法定代表人,或人事部负责人等。
四、关于工资的问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中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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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如公司不发工资,请去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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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