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在**国际家居建材城购买了一套总价65000元人民币的沙发,交付定金5000元人民币,约定交付时间为10月份。
现在家具商家在超过约定的交货时间未交货的情况下,商家要求我们换货或只退定金,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合同约定了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合同条款:1、若乙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2、因乙方原因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交货给甲方,每逾期一日,按未交商品货款的0.3%承担违约金,如逾期时间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购销合同,乙方退还已收的全部款项,并按未交商品价值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其中未约定逾期时间超过几日。
问题:1、上述两条违约条款适用于哪一条?2、是否可以按照该条款要求履行违约责任?3、按0.3%承担违约金的未交商品货款是否为合同约定的总价?4、按20%承担违约金计算的未交商品价值总额是否为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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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的证据后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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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期交货时间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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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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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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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期交货时间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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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