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经理怀孕,身体不适,公司决定在不减低其固定薪资的情况下,(提成工资就没有了)调离开销售岗位,但其不同意,公司可否开除她? 二、公司有没有权力强行调离到任何岗位?还是必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或相关部门? 三、如果公司强行开除,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需要继续支付其工资到哺乳期结束吗?还是多支付其工资一个月,(其入职多于半年,还不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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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如果擅自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或开除她,都会被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而且你的开除是违法的,劳动者完全可以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鉴于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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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协商后,变更该员工岗位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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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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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强行开除,也需要继续支付其工资到哺乳期结束及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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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怀孕期的女职工开除最好慎重,上述只是初步判断,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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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