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都是江西省新余市**村人,农村户口,06年10月8号拿的结婚证,结婚时我30岁老婆22岁。07年03月3日生下一个女儿(有准生证),又在08年09月09日生了一个儿子,当时因为别的原因没有去办理准生证,当儿子生下的时候乡镇府就到我家要罚款,把我家的门都踢烂了,现在儿子已经五岁了,但是每年政府都催我去交罚款(15000元),我真的不解,我是农村户口本来可以生两胎的,只是没有去办理准生证政府就说我违反计划生育要罚款。我想问一下想我这种情况需要交纳罚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